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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事故鉴定费用该由哪方预缴付

针对医疗事故进行司法鉴定所需之相关费用支付主体的确立方法为:
通常而言,此项赔偿责任的负担由双方当事人初步商议进行预交;
如若双方均向卫生行政主管机关正式提出鉴定请求的,则申请鉴定的一方当事人负责承担。
然而,在最终鉴定结果确认为医疗事故的情况下,鉴定费用将由医疗机构全部承担;
而在经鉴定后未能被认定为医疗事故的情形中,鉴定费用原则上应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并负有举证义务的一方支付。《医疗事故处理条例》
第四十六条发生医疗事故的赔偿民事责任争议,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意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提出调解申请,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提起民事诉讼
第三十四条医疗事故技术鉴定,可以收取鉴定费用。经鉴定,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医疗机构支付;不属于医疗事故的,鉴定费用由提出医疗事故处理申请的一方支付。鉴定费用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会同同级财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规定。
最新修订:2024-0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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