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信任与互惠基础上
签订合同过程中所获取的信息,
当事人负有严格保守秘密的职责。不论最终是否缔结成功,当事人皆须严格遵守,不能向外透漏或者非法利用所获悉的任何商业机密。即便在商业机密转变为公开信息后的很长时间内,同样也不得出现泄露或滥用行为;如违反相关法律
法规,将商业机密披露或不当使用的话,主体不仅要承担
民事赔偿责任,还需承受相应的
行政处罚乃至
刑事追究。《
民法典》第五百零一条
当事人在订立合同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或者其他应当保密的信息,无论合同是否成立,不得泄露或者不正当地使用;
泄露、不正当地使用该商业秘密或者信息,造成对方损失的,应当承担
赔偿责任。
第五百零九条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当事人应当遵循诚信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通知、协助、保密等义务。当事人在
履行合同过程中,应当避免浪费资源、
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