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有权就彼此共享的财富进行分割操作。依照中国现行法律制度,如其中一方存在故意盗窃、转移、变卖、损坏、浪费或制造不实借款等有害行为,从而严重损害了婚姻中共同财产的利益;以及在另一方承担着法定抚养责任的家庭成员患有重症且需接受治疗之际,作为配偶的一方拒绝承担相关医疗花销,此时,这些当事人都可以依法向法院申请分割婚姻中的共有财产。《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六条
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夫妻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请求分割共同财产:
(一)一方有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等严重损害夫妻共同财产利益的行为;
(二)一方负有法定扶养义务的人患重大疾病需要医治,另一方不同意支付相关医疗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