债务重组技术手段多样,主要包括以下三种形式:
第一,通过资产抵偿债务来摆脱困境;
第二,将债务转化为公司资本;
第三,调整其他的债务条款与条件。
具体而言,债务重组是在维持交易双方主体地位不变的基础上,依靠债权人和债务人为实现债务清偿的时间、额度或方式等方面寻求新的协议而展开的交易活动,同时这一过程需要经过双方协商或者法律机构的裁决确认。《企业破产法》第七十条
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可以依照本法规定,直接向人民法院申请对债务人进行重整。
债权人申请对债务人进行破产清算的,在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后、宣告债务人破产前,债务人或者出资额占债务人注册资本十分之一以上的出资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重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