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等行为包括以下几种方式:企图通过非法手段如盗窃、贿赂、威胁或其它非正当地手段获取知情权方的商业机密;故意向外界公开或使用自身已获取的通过上述方法获取的知情权方的商业机密;未能遵守双方协定或未服从知情权方对保护商业机密的相关规定,故意向外部公开或使用本身已知悉的商业机密;已经知道或应当知道上述三类行为,仍然获取、使用并对外公开了其他人的商业机密。对于这些类型的行为,无论是何种情况,它们都代表着行为者已经开始进行潜在的犯罪行为,然而,因为外界因素不可抗力的影响,使得他们无法实际地对知情权方造成严重损害。《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
【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