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涉及到法定负债的催收问题时,银监会的相关规定明确指出,贷款人有权向借款人的法定继承人提出诉讼请求,要求他们承担相应的还款义务。当然,法定继承人只有在继承了借款人的遗产之后,才有能力对此类债务进行清偿。在此过程中,需要遵循以下原则:首先是要尽最大可能地归还借款人应支付的税收款项和所需偿还的各类债务;其次,清偿此等债务所使用的金额必须限定在其所继承的遗产实际价值范围内;最后,如果遗产的实际价值超出了上述极限,那么自愿清偿的法定继承人则不受此限制。但是,若继承人选择放弃继承,那么他们就不再对被继承人需要缴纳的税收以及需要偿还的各种债务负有偿还义务。《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一条
继承人以所得遗产实际价值为限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继承人自愿偿还的不在此限。
继承人放弃继承的,对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可以不负清偿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二条
执行遗赠不得妨碍清偿遗赠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三条
既有法定继承又有遗嘱继承、遗赠的,由法定继承人清偿被继承人依法应当缴纳的税款和债务;超过法定继承遗产实际价值部分,由遗嘱继承人和受遗赠人按比例以所得遗产清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