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应当明确被继承人是否留下了遗嘱。
若被继承人已事先订立好遗嘱,则应严格按照遗嘱的内容进行遗产分配和处理。
当涉及到遗产继承时,法定继承权人依序排列如下:
第一顺位包括被继承人的合法配偶、直系血亲卑亲属(子女)以及父母;
而在第二顺位中则包含被继承人的直系血亲尊亲属(兄弟姐妹)、祖父母及外祖父母。
在继承程序启动之后,遗产将优先由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权人进行继承,而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权人则无权参与继承。
如果在第一顺位的法定继承权人都无法继承遗产的情况下,那么才会轮到第二顺位的法定继承权人进行继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
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
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
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
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
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本法所说的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