盗窃罪乃是社会生活中较为普遍存在的财产型犯罪之一。
尽管对于诸如私自取走他人餐巾纸、橡皮擦或大葱等无太大价值且无法为刑法所关注的物品,尚未达到犯罪程度,且通常并不被视为犯罪行为。
然而值得特别注意的是,当涉及到盗窃汽车时,即使未能成功实施盗窃行为,也应当采取报警措施。
主要原因在于,盗窃汽车的价值往往已经远远超出了盗窃罪的最低刑事责任标准,从而构成了明确的犯罪事实。
犯罪未遂,即已经开始实施犯罪行为,但因犯罪分子自身意志之外的因素导致最终未能实现其犯罪目的的情况。
对于此类未遂犯,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可以参照已完成犯罪的既遂犯进行量刑,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从轻或减轻处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盗窃罪】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