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为每宗案件缴纳50元人民币至300元人民之间。
若案件牵涉财产分配问题,且财产总价值未超过20万元,则无需额外缴纳;
如财产总值超出20万元,则需依照超过部分的0.5%比例缴纳额外费用。
因此,若夫妻双方在离婚过程中并未涉及到共同财产的分割事宜,仅向法院提出要求解除婚姻关系或者就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寻求裁决,那么在此情况下,离婚案件的诉讼费用将按照案件数量进行收取。
值得注意的是,50元至300元这一收费区间涵盖了大部分案件类型。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在此区间内可以按照当地的经济文化发展水平,自行决定交纳标准。在北京,不涉及财产分割的离婚案件每件需要交纳150元。同类型的案件,在天津、上海则需要交纳200元。无论案件是否涉及分割财产,这笔费用是必须交的。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规定,“离婚案件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