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之相关规定,凡因其直接或间接原因导致他人民事权益受到损失者,均应承担相应程度的侵权责任。
在具体案例中,若行为人由于过失而对他人的民事权益构成了侵犯并带来实际损害时,则须承担侵权责任这一法律后果。
此外,法律亦会基于适当的理由为行为人设定一个存在过失的推定,但如行为人无法自证其无过失,那么便必须承担起侵权责任。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六十四条
本编调整因侵害民事权益产生的民事关系。
第一千一百六十五条
行为人因过错侵害他人民事权益造成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依照法律规定推定行为人有过错,其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第一千一百六十六条
行为人造成他人民事权益损害,不论行为人有无过错,法律规定应当承担侵权责任的,依照其规定。
第一千一百六十七条
侵权行为危及他人人身、财产安全的,被侵权人有权请求侵权人承担停止侵害、排除妨碍、消除危险等侵权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