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公司理应担负起鉴定费用。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明文规定:
"在保险人与被保险人为明确保险事故的性质、缘由及保险标的物损失程度等方面的问题而需要支出的必要且合理的费用,都将由保险人承担"。
因此,鉴定费用无疑是为了调查损失情况所需的必要开支,所以保险公司有责任承担这部分费用。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六十四条
保险人、被保险人为查明和确定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和保险标的的损失程度所支付的必要的、合理的费用,由保险人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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