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探讨构成生产、销售假药罪的要素时,我们可以看到其包含以下几个关键点:
首先,主体必须是一般的自然人或法人组织;
其次,主观方面要求行为人在主观心态上必须具有故意性,并以追求盈利为主要动机;
再次,该犯罪行为所侵犯的客体是国家对于药品的严格监管制度以及广大公众的身体健康权益;
最后,从客观角度来看,行为人需要实施了违反国家药品管理相关法律法规的行为,并且生产、销售的假药已经达到了足以严重威胁到人体健康的程度。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