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在缔结婚姻之前共同出资购置了房产,且房产登记于双方名下,这种情况在婚姻破裂之际,可以视为夫妻共有财产予以依法分割。
关于夫妻共有财产的分配问题,当夫妻二人走到离婚这一步时,首先应该遵循的是平等协商的原则,通过友好沟通达成共识;
若无法达成一致意见,则依照我国法律法规的规定,人民法院会基于公平公正的原则依据财产的具体状况,酌情考虑子女抚养、女性权益以及无过失方的利益等因素作出裁决。
倘若在法院审理案件的过程中,夫妻双方都未提出对该房产拥有所有权的主张,那么法院将有权根据当事人的申请,对该房产进行公开拍卖,并将拍卖所得的款项进行合理的分配。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
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八条
夫妻一方因抚育子女、照料老年人、协助另一方工作等负担较多义务的,离婚时有权向另一方请求补偿,另一方应当给予补偿。具体办法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