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房屋补偿费用项(又称房屋重置费用),主要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所有权人所受的损失,此计费方式会根据被拆迁房屋的结构以及损耗程度进行划档,按照每平方米的单价进行计算。
2、周转补偿费用项,主要是为了补偿被拆迁房屋住户在过渡期内临时居住或者自己寻找临时住所时可能遇到的不便,这部分费用会根据临时居住条件进行划档,并按照被拆迁房屋住户的人口数量,每个月给予相应的补贴。
3、奖励性补偿费用项,主要是为了鼓励被拆迁房屋的住户能够积极地配合房屋拆迁工作,或者主动放弃一些权益,例如自愿迁移到郊区或者不要求拆迁单位提供安置住房等,该费用的具体标准将由当地人民政府根据本地区的实际情况以及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来进行确定。
4、关于房屋拆迁补偿费用的各项具体标准,可以通过以下公式进行计算:
房屋拆迁补偿价=宅基地区位补偿价×宅基地面积+被拆迁房屋重置成新价。
5、对于房屋拆迁货币补偿的计算方法,可以采用以下公式:
房屋拆迁货币补偿=合法拥有房产评估价格+房屋装修装饰约定补偿金额(或者经过评估后确定的房屋装修装饰补偿金额)。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
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
(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
(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
(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