众所周知,违法超限超载行为被誉为公路行业中的“头号杀手”,这一问题的存在不仅对公路及桥梁设施产生了严重破坏,还容易引发各类道路交通事故,对广大民众的生命与财产安全构成了极大威胁;
更有甚者,它还严重干扰了整个运输市场的秩序,进而导致我国汽车工业发展出现了畸形现象。
因此,我们有必要根据法律规定采取更为严格的措施来加强违法超限超载的治理工作,以确保社会公共利益不受损害。
首先,超限超载车辆长期处于超负荷运行状态,使得车辆的制动系统、操控性能等安全性能大幅度降低,从而极易引发诸如轮胎爆破、刹车失灵、钢板弹簧折断以及半轴断裂等各种危险情况,为交通安全埋下了巨大的隐患。
据相关数据显示,在所有载重货车所引发的道路交通事故中,超过80%的事故都是由超限超载运输所导致的。
其次,超限超载车辆的荷载通常远远超出了公路和桥梁的设计承载能力,这些车辆在公路上频繁行驶,会对路面造成严重损坏,甚至可能导致桥梁断裂,从而大幅度缩减了公路的正常使用年限,使公路不得不提前进行大规模维修。
《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二条公路客运车辆载客超过额定乘员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额定乘员百分之二十或者违反规定载货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货运机动车超过核定载质量的,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
超过核定载质量百分之三十或者违反规定载客的,处五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
有前两款行为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扣留机动车至违法状态消除。
运输单位的车辆有本条第一款、第二款规定的情形,经处罚不改的,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二千元以上五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