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积金贷款主要指向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这是由各地方住房公积金管理机构在行使职权过程中,运用到那些申请了住房公积金贷款的职工们所上交的住房公积金,以此来委托商业银行给购置、兴建、翻新、扩建以及大修自有住所的住房公积金缴存者,以及在职期间正常上交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提供的房屋抵押贷款服务。
《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2条本条例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住房公积金的缴存、提取、使用、管理和监督。本条例所称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以下统称单位)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