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在交通事故案件中,住院伙食补助费的具体数额应按照事发地所在地区所实施的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出差伙食补助标准进行核算确定。
所谓“住院伙食补助费”,是指在受害人因遭遇人身损害而必须住院治疗期间,由于其在医院内的饮食消费超过了日常生活中的饮食开支,因此,加害方应对其合理的超额部分给予相应的赔偿。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七十九条
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营养费、住院伙食补助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造成残疾的,还应当赔偿辅助器具费和残疾赔偿金;造成死亡的,还应当赔偿丧葬费和死亡赔偿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