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国现行刑法典第196条所规范的内容,实施信用卡欺诈行为且涉案金额达到特定程度的犯罪者,将被依依各种不同的情形判决五年以下至无期徒刑不等的刑罚,同时还需承担相应的罚款责任。
具体而言,若涉及到以下四种情形之一,即:
(一)使用伪造的信用卡,或利用虚假的身份证明骗取的信用卡;
(二)使用已过期失效的信用卡;
(三)未经授权而擅自使用他人信用卡;
以及(四)恶意透支等行为,均将受到法律的制裁。
其中,“恶意透支”是指持卡人出于非法占有的目的,在超过规定的额度或期限内进行透支,且在发卡行发出催收通知后仍未按要求还款的行为。
您所描述的情况,恰好符合上述第四种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