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实施
正当防卫过程中,如无故意或重大过失,对他人造成轻微伤害则无需承担
刑事责任。
然而,若
防卫行为已明显超出必要限度,并对他人造成严重损害,则须追究其相应的刑事责任,即所谓的
防卫过当。
具体来说,防卫过当的客观表现为防卫行为显著超过了制止不法侵害所需的合理限度,且实际产生了重大损害后果。
因此,防卫结果是否达到“重大损害”的程度,便成为判断防卫行为是否过当的关键要素。
正当防卫与不法侵害之间存在着绝对的对立关系,如果不能给不法侵害者带来一定程度的损害,那么就无法有效地制止不法侵害。
然而,如果防卫行为超越了必要的限度,导致他人重伤甚至死亡,这无疑将被视为造成了重大损害。
《
民法典》第二十条
为了使国家、
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刑事责任。
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