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起草
离婚起诉状时,需要详尽地填写原告及被告双方的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日、籍贯以及现居地址等;
同时需明确陈述出
当事人提出诉求的基本情况,具体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1)请求人
民法院判令原告与被告
解除婚姻关系;
(2)确定子女的
抚养权归属并明确由哪一方承担相应的
抚养费用;
(3)对
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合理分配。
此外,还应详细阐述案件的事实依据以及法律依据,以便于法官更好地理解案情。
在撰写过程中,请务必注意以下几个方面:
(1)明确表述出提起
离婚诉讼的原因以及其他相关事实情况,只需将关键问题、核心观点以及主要理由清晰明了地表达出来即可;
(2)原告与被告的姓名必须严格按照其居民
身份证上所记载的内容进行填写;
(3)准确无误地填写双方的联系方式以及居住地址。
《
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九条夫妻一方要求
离婚的,可以由有关组织进行调解或者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离婚诉讼。
人民法院审理离婚案件,应当进行调解;
如果感情确已破裂,调解无效的,应当
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