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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婚前协议需要进行公证吗

我们必须指出,无论是国内法还是国际法,均未就婚姻前约定是否必须进行公证做出强制性规定。
关于某些人士坚持认为此类协议唯有经过公证方能生效之观点,实乃误解。
实际上,书面婚约之需公证与否,当事人完全可依其自身意愿自由裁定。
尽管不可否认,经公证之婚约其法律效力势必更为强大,然而这同样并非绝对。
在大多数情况下,若无其他反证予以推翻,法院往往会优先采纳经过公证之婚约。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条
男女双方可以约定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归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约定应当采用书面形式。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的,适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条、第一千零六十三条的规定。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以及婚前财产的约定,对双方具有法律约束力。
夫妻对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约定归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对外所负的债务,相对人知道该约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个人财产清偿。
最新修订:2024-05-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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