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旦检察机关作出不予
批准逮捕的决定并取保候审,多数情况下,公安机关将会把已经掌握和收集到的相关
证据资料提交给检察院进行后续处理,然后由检察院对
犯罪嫌疑人正式提出
公诉指控。
请注意,检察院作出的不
起诉并不意味着
当事人无罪,而恰恰相反,检察机关选择
不批准逮捕之后实施取保候审,实际上是为了让侦查工作得以继续进行。
一旦证据确凿足以证实当事人的
犯罪事实,公安机关便会依法将相关案件材料移送至人民检察院进行
审查起诉。
《
刑事诉讼法》第六十七条
人
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和公安机关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可以取保候审:
(一)可能判处
管制、
拘役或者独立适用
附加刑的;
(二)可能判处
有期徒刑以上
刑罚,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三)患有严重疾病、生活不能自理,怀孕或者正在哺乳自己婴儿的妇女,采取取保候审不致发生社会危险性的;
(四)
羁押期限届满,案件尚未办结,需要采取取保候审的。
取保候审由公安机关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