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在涉及离婚相关事宜的诉讼案件中,所需支付的诉讼费用通常介于50元至300元之间。
2、然而值得注意的是,若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内,夫妻双方所拥有的共同财产价值总额超过20万元,那么在面临离婚问题时,如需请求人民法院对这部分共同财产进行分配处理,则应按照超出部分的0.5%额外收取诉讼费用。
3、此外,还需额外缴纳一笔诉讼费用,而这笔费用通常由提起诉讼的原告预先垫付。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十三条第二款
非财产案件按照下列标准交纳:
1、离婚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300元。涉及财产分割,财产总额不超过20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2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2、侵害姓名权、名称权、肖像权、名誉权、荣誉权以及其他人格权的案件,每件交纳100元至500元。涉及损害赔偿,赔偿金额不超过5万元的,不另行交纳;超过5万元至10万元的部分,按照1%交纳;超过10万元的部分,按照0.5%交纳。
3、其他非财产案件每件交纳50元至1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