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诈
骗贷款案件中
从犯之认定:
这类人员并未直接参与到
贷款诈骗犯罪活动的策划与指导之中,而是根据主要罪犯的指示进行具体的
犯罪行为。
例如,为贷款诈骗罪主谋者提供协助支持的
犯罪嫌疑人,可能仅仅是执行诸如复制诈骗资料等任务。
此外,也包括那些在贷款诈骗活动中的参与度相对较低或参与度不太积极的罪犯。
必须明确指出的是,依据相关法律
法规,对于此类从犯,应予以从轻、
减轻处罚,甚至可以考虑免除其
刑事责任。
《
刑法》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
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
有期徒刑或者
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
罚金;
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
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
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
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
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
产权证明作
担保或者超出
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