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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个孩子能不能全给男方

在一个涉及到两名子女抚养权问题的家庭中,如果家长们在平等协商后签订了相关协议,约定两名不满两周岁的子女将跟随父亲一起生活,且不会对孩子日后的健康成长产生不良影响的话,这样的处理方式是可以得到法律认可和批准的。
然而,当子女年满八周岁时,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被充分尊重,而不是仅仅根据家长的意愿来决定。
在这种情况下,如果某一方提出要改变子女的抚养权,那么只有在满足以下四种情况中的任意一种时,才会得到法院的支持:
(1)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由于患有严重疾病或者因为身体残疾等原因,已经无法再承担起抚养子女的责任;
(2)与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没有尽到抚养义务,甚至存在虐待子女的恶劣行径,或者他/她与子女共同生活的环境对子女的身心健康造成了明显的负面影响;
(3)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他们的真实意愿应该得到充分尊重;
(4)存在其他合理、合法的理由,使得必须进行抚养权的变更。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父母与子女间的关系,不因父母离婚而消除。
离婚后,子女无论由父或者母直接抚养,仍是父母双方的子女。
离婚后,父母对于子女仍有抚养、教育、保护的权利和义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
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
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新修订:2024-05-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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