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律框架下,对于因一方在婚姻关系
存续期间发生出轨行为引发的
离婚案件,关于
子女抚养权归属问题的最终裁决原则如下:
对于年龄还未达到两周岁的幼儿,通常会被判给母亲进行
抚养;
而年满两周岁以上的幼童,则会交由人
民法院依据双方
当事人的具体情况,按照对未成年子女最为有利的原则进行裁定;
当子女已经年满八周岁时,应当充分尊重他们的真实意愿。
《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四条
离婚后,不满两周岁的子女,以由母亲直接抚养为原则。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双方的具体情况,按照最有利于未成年子女的原则判决。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其真实意愿。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婚姻家庭编的解释(一)》第四十六条
对已满两周岁的未成年子女,父母均要求直接抚养,一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予优先考虑:
(一)已做绝育手术或者因其他原因丧失生育能力;
(二)子女随其生活时间较长,改变生活环境对子女健康成长明显不利;
(三)无其他子女,而另一方有其他子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