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法律专题 > 刑事辩护专题 > 经济犯罪辩护专题 >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生产、销售假药罪的概念及犯罪构成

我认为有必要向您进一步解释。
此种犯罪指的是生产者或销售者在违反国家药品管理法规的情况下,制造并销售假药,以致可能对人体健康产生严重危害的行为。
而在司法实践中,这种犯罪的行为人通常属于一般的自然人,且其主观上必须是明知故犯。
至于客观方面,则主要表现为生产者违反了国家的药品管理法律、法规,生产出足以严重危害人体健康的假药。
最后,我们需要明确的是,这种犯罪的客体是国家对于药品的严格管理制度。
刑法》第一百四十一条
生产、销售假药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罚金;对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致人死亡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药品使用单位的人员明知是假药而提供给他人使用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最新修订:2024-05-22
i

免责声明

以下内容由律图网结合政策法规、互联网相关知识与律师输出信息后梳理整合生成,文字可能源于人工智能模型,不代表平台的观点和立场,请酌情参考。

查看更多
信得过的好律师 段文超律师擅长:合同事务、债权债务、刑事辩护
咨询律师
更多
段文超律师

帮助人数:17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