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
机动车交通事故中,驾驶员将他人意外致死并已获得保险公司的理赔之后,是否还需个人进行额外
赔偿,这取决于多种因素:
首先,如果驾驶员在驾车过程中未涉及饮酒驾车、无驾驶证驾车、非法毒品驾车等严重
违规行为,那么他仅需承担在保额范围内扣除
医疗费用中的非
医保部分的款项,其余损失皆可由保险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之规定,在机动车
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全额赔偿;
其次,假如肇事驾驶员有上述
违法行为,那么保险公司便不会给予任何赔偿,而所有的经济负担都将落在驾驶员本人身上,以弥补受害者的损失。
《
机动车交强险条例》第二十一条
被保险机动车发生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本车人员、
被保险人以外的
受害人人身伤亡、
财产损失的;由保险公司依法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道路交通事故的损失是由受害人故意造成的,保险公司不予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