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双方产生争执并发生肢体冲突之后,若其中有一方受伤程度达到了
轻伤级别,那么这种情况便无法被认定为合法的自卫行为,而往往会被归类为互斗行为进行处理。
为了维护国家、社会
公共利益以及保护个人或者他人的生命安全、
财产权益等不受正在进行中的非法侵害行为所威胁,可以采取必要的措施进行制止,只要这些举措没有超出法律规定的范围,且不会对不法侵害者造成额外伤害,这样的行为就可以被界定为
正当防卫。
《中华人民共和国
刑法》第二十条
【正当防卫】为了使国家、公共利益、本人或者他人的人身、财产和其他权利免受正在进行的不法侵害,而采取的制止不法侵害的行为,对不法侵害人造成损害的,属于正当防卫,不负
刑事责任。
【
防卫过当】正当防卫明显超过必要限度造成重大损害的,应当负刑事责任,但是应当减轻或者免除
处罚。
【
特殊防卫】对正在进行
行凶、杀人、
抢劫、强奸、
绑架以及其他严重危及人身安全的
暴力犯罪,采取
防卫行为,造成不法侵害人伤亡的,不属于防卫过当,不负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