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先,我们需要确定商标的使用者以及具体的注册类型。
申请者可以选择自行申请或者委托有资质的代理机构进行办理,然而对于国外的企业或者个人而言,他们则必须委托上述代办机构来完成这个过程。
其次,在递交申请之前,请按照现行法规中的《中国国际贸易分类》填写您所要注册的商标所涉及的商品类别及商品名称,以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您的需求并为您提供更准确的服务。
接下来,经过商标局对申请材料的九个月审查期以及三个月的公告期后,如果没有收到任何异议,那么我们将向您颁发商标注册证书,以证明该商标已经正式获得了法律保护。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二条
商标注册申请人应当按规定的商品分类表填报使用商标的商品类别和商品名称,提出注册申请。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二十八条
对申请注册的商标,商标局应当自收到商标注册申请文件之日起九个月内审查完毕,符合本法有关规定的,予以初步审定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第三十三条
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自公告之日起三个月内,在先权利人、利害关系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十三条第二款和第三款、第十五条、第十六条第一款、第三十条、第三十一条、第三十二条规定的,或者任何人认为违反本法第四条、第十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九条第四款规定的,可以向商标局提出异议。公告期满无异议的,予以核准注册,发给商标注册证,并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