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针对分公司在诉讼中的法律地位有着明确的规定:
任何公司均可设立属于自己的分支机构——分公司。
而在设立分公司时,必须依照公司注册机关的相关规定进行登记并取得营业执照方可合法经营。
需要特别强调的是,分公司并不具备法人主体资格,因此其所产生的民事责任将由总公司全权负责。
此外,依据该法,公司还可以设立子公司,值得一提的是,子公司作为法人主体,依法享有独立的民事行为能力和民事责任能力。
《公司法》第十四条
公司可以设立分公司。设立分公司,应当向公司登记机关申请登记,领取营业执照。
分公司不具有法人资格,其民事责任由公司承担。公司可以设立子公司,子公司具有法人资格,依法独立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