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
刑事拘留是否可视为
犯罪记录这一问题,需要依具体审判结果而定。
若在进行了刑事拘留程序后,
当事人最终被判
无罪释放,那么他在法律意义上便无法被视作
犯罪者,因此也就不存在犯罪记录之说。
然而,倘若当事人因
涉嫌犯罪被刑事拘留,经过审理发现其情节较轻,故获得了不
起诉的宽大处理,那他在这个过程中便已经形成了犯罪记录。
最后,如果经过刑事拘留并被指控犯罪,且最终被判定有罪,那么毫无疑问,该人将拥有犯罪记录。
《
刑事诉讼法》第八十条
公安机关对于
现行犯或者重大嫌疑分子,如果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先行
拘留:(一)正在预备犯罪、
实行犯罪或者在犯罪后即时被发觉的;
(二)
被害人或者在场亲眼看见的人指认他犯罪的;(三)在身边或者住处发现有
犯罪证据的;(四)犯罪后企图自杀、逃跑或者在逃的;
(五)有毁灭、伪造
证据或者
串供可能的;(六)不讲真实姓名、住址,身份不明的;(七)有
流窜作案、
多次作案、
结伙作案重大嫌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