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公司债券领域,虽然发行人的身份可能为公司,并且唯有公司方能承担这一职责,然而并非所有公司均具备发行公司债券的资格,必须满足特定的条件方可进行。
从公司主体的角度出发,那些符合发行条件的公司应根据市场需求的预测以及自身企业未来的盈利能力来决定是否发行债券,也就是说,他们应该根据自己的实际情况来确定发行规模。
《证券法》第十六条
公开发行公司债券,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股份有限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三千万元,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不低于人民币六千万元;
(二)累计债券余额不超过公司净资产的百分之四十;
(三)最近三年平均可分配利润足以支付公司债券一年的利息;
(四)筹集的资金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
(五)债券的利率不超过国务院限定的利率水平;
(六)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