若符合缓刑之条件,则毒品犯罪有可能被判处缓刑。
所谓缓刑,即对于触犯法律规定、经法定程序认定已经构成犯罪且应当受到刑事惩罚的当事人,先予以宣告定罪,同时暂缓执行其所应处之刑罚。
此一制度之下,将由特定的监管机构在确定的考察期内对罪犯进行全面审查,并依据他们在这一期间内的表现,依法决定是否适用具体的刑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二条
对于被判处拘役、三年以下有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同时符合下列条件的,可以宣告缓刑,对其中不满十八周岁的人、怀孕的妇女和已满七十五周岁的人,应当宣告缓刑:
(一)犯罪情节较轻;
(二)有悔罪表现;
(三)没有再犯罪的危险;
(四)宣告缓刑对所居住社区没有重大不良影响。
宣告缓刑,可以根据犯罪情况,同时禁止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限内从事特定活动,进入特定区域、场所,接触特定的人。
被宣告缓刑的犯罪分子,如果被判处附加刑,附加刑仍须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