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行驶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时,驾驶员理应立即采取行动,将车辆稳妥地停靠在安全地带,并对事故现场进行妥善保护;
若不幸导致人身伤害,驾驶员必须立即科学地展开救援工作,抢救伤者的生命并同时付诸迅速报警之举,向执勤的交通警察或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报告情况。
为了确保在救援过程中的信息沟通与现场状况的还原,驾驶员应在有必要的情况下对现场进行标记和说明。
此外,其他乘客、过路车辆驾驶人和过路行人也应该积极参与到救援行动中来,提供必要的协助和支持。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七十条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停车,保护现场;造成人身伤亡的,车辆驾驶人应当立即抢救受伤人员,并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因抢救受伤人员变动现场的,应当标明位置。乘车人、过往车辆驾驶人、过往行人应当予以协助。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未造成人身伤亡,当事人对事实及成因无争议的,可以即行撤离现场,恢复交通,自行协商处理损害赔偿事宜;不即行撤离现场的,应当迅速报告执勤的交通警察或者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
在道路上发生交通事故,仅造成轻微财产损失,并且基本事实清楚的,当事人应当先撤离现场再进行协商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