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明文规定,刑罚的类型包括以下几种:
管制;
拘役;
有期徒刑;
无期徒刑;
死刑;
罚金;
没收财产以及剥夺政治权利。
其中,管制被视为一种独特的量刑方式,它不需要将犯罪分子关进监狱,而是通过严格管理其部分自由来实施,并在社区范围内进行矫正。
刑罚,即依照法律对违法行为人施加的强制性制裁措施。
刑事处罚主要涉及人身罚与财产罚两大类,然而,其中最为重要的无疑是人身罚。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三条
主刑的种类如下:
(一)管制;
(二)拘役;
(三)有期徒刑;
(四)无期徒刑;
(五)死刑。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十四条
附加刑的种类如下:
(一)罚金;
(二)剥夺政治权利;
(三)没收财产。
附加刑也可以独立适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