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我国现行法律
法规规定,以
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真相,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00元者,应当视为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
治安管理处罚法》之规定,构成
治安违法行为。
虽然此类行为尚未达到
刑法所规定的
立案追诉标准,但按照该法规定,仍可归类于可予治安处理的范畴之内。
对于此种情况,根据情节轻重程度,公安机关有权对
行为人处以不超过十天的
行政拘留,同时还可以并
处罚款最低额度五百元;
若情节较为严重,则可处以十至十五天的行政拘留,并可附加罚款最高额度一千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
盗窃、诈骗、哄抢、抢夺、
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
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