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们探讨离婚后是否应支付抚养费这个问题时,我首先要强调的是,这是必须遵守的法定义务,不得随意豁免或拒绝履行。
然而,如果婚姻双方能够就抚养费用达成友好共识,决定取消对子女的抚养费资助,也是合法可行的选择。
显然,我国的相关法律法规对此有着明确的规定,父母对于未成年子女的抚养和教育责任是不可推卸的。
具体而言,子女的抚养费应当根据他们的实际需求、父母双方的经济承受能力以及当地的实际生活水平来合理确定。
同时,子女的抚养费通常以其父母每月总收入的百分之二十至三十作为参考标准。
若父母双方均无稳定收入来源,那么抚养费的计算方式则可参照当年总收入或同行业平均收入,并按照上述比例进行适当调整。
在此,我希望通过以上详细的解释,能让大家更加清晰地了解到抚养费的计算方法及相关法律规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条
离婚后,子女由一方直接抚养的,另一方应当负担部分或者全部抚养费。负担费用的多少和期限的长短,由双方协议;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决。前款规定的协议或者判决,不妨碍子女在必要时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过协议或者判决原定数额的合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