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本次致伤事件的最终民事责任应由甲来承担。
在事发当时,丙遭受了狗的攻击,这起事故的原因在于甲在追逐和打击乙所喂养的狗时导致。
据法律明文规定,当饲养的动物对他人造成伤害时,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必须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然而,如果受害人自身存在过失行为,那么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将无需承担任何民事责任;
最后,如果该损害是由第三方的过错行为引起的,那么第三方就应该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
在这种情况下,受害人既可以向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提出赔偿要求,也可以直接向第三方提出赔偿要求。
在动物的饲养者或管理者对受害人进行赔偿之后,他们还有权向第三方追讨其应得的赔偿款。
《民法典》第一千二百五十条
因第三人的过错致使动物造成他人损害的,被侵权人可以向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请求赔偿,也可以向第三人请求赔偿。动物饲养人或者管理人赔偿后,有权向第三人追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