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如何进行征地资料信息公开的申请程序如下:
首先,应向负责处理此类事宜的相关行政机构或其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交书面申请文件,选择信函快递、电子邮件等书面形式均可;
然而,如果确实因客观原因无法以书面形式提出申请,申请人也可选择通过口头表达,由受理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详尽记录并填写相应的政府信息公开请求表格。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第二十九条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申请获取政府信息的,应当向行政机关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提出,并采用包括信件、数据电文在内的书面形式;
采用书面形式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机构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政府信息公开申请应当包括下列内容:
(一)申请人的姓名或者名称、身份证明、联系方式;
(二)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名称、文号或者便于行政机关查询的其他特征性描述;
(三)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的形式要求,包括获取信息的方式、途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