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离婚时,仅需共同分担共同债务。
然而,如若属于某一方的个人债务,则无需共同承担。
具体而言,以下几种类型的债务通常被视为夫妻共同债务:
1.由夫妻双方共同签署或其中一方在事后予以承认等共同意愿表达所产生的债务。
2.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为维持家庭日常生活所需而负担的债务。
3.在婚姻关系持续期间,夫妻一方以个人名义负担的超过家庭日常生活所需的债务,但债权人能够提供证据证明该笔债务实际用于共同生产经营活动的除外。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
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