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建设工程尚未完成结算阶段,如被告知权益遭受到侵害,则诉讼时效将自此时起开始计算,且诉讼时效时长设定为三年。
依据我国现行法律法规之规定,向人民法院提出对民事权益加以保护之请求的诉讼时效期限为期三年。
但若法律对此有特别规定者,则应依照该等特别规定执行。
诉讼时效的时间,应自当事人得知或应当得知自身权益遭受损害及义务人之日起开始计算。
然而,若自权益遭受损害之日起已逾二十年,则人民法院将不再提供保护;
但在特殊情况下,人民法院可根据权益人的申请,决定是否予以延长。
《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