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公司对于涉及到的债务纠纷采取以下几种途径予以妥善处理:
首先是通过双方当事人之间的友好协商与和解,即在互相尊重、体谅对方的前提下,通过直接沟通协商或者邀请中立的第三方协调,以期圆满化解纷争;
其次,若未能达成和解协议,则可以向纠纷发生地的人民调解委员会提交书面调解申请书,请求其协助调解;
再次,如果调解失败,还可以选择向具有管辖权的仲裁机构提起仲裁程序;
最后,若仲裁也无法解决问题,那么就需要收集并整理相关证据材料,依法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起诉讼。
《公司法》第六十三条
一人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能证明公司财产独立于股东自己的财产的,应当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