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占用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在对耕地进行征收时,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额为5.3万元,水田则是9万元,至于菜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额度则高达15万元;
在对基本农田进行征收的情况下,旱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额为5.8万元,水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额高达9.9万元,而菜田的平均每亩补偿额也达到惊人的15.6万元。
第三点,对于林地以及其他类型的农用地来说,它们的平均每亩补偿额为13.8万元;
第四点,对于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而言,它们的平均每亩补偿额为13.6万元;
最后一点,对于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以及未被利用的土地来说,它们的平均每亩补偿额仅为2.1万元。
关于房屋地上物的补偿标准,具体内容如下所示:
首先,对于楼房来说,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3300元;
其次,对于捣制砖砼结构的房屋来说,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2800元;
再次,对于砖瓦房来说,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2400元;
最后,对于平房来说,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900元。
除此之外,其他地上附着物的补偿标准也有所不同,例如,仓房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920元,室外水泥地坪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65元,沼气池每个的补偿金额为4600元,厕所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90至300元不等,猪鸡舍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50至260元不等,塑料大棚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65至280元不等,菜窖每平方米的补偿金额为180至330元不等,砖石墙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为190元,格栅每延长米的补偿金额为450元,大门楼每个的补偿金额为2400元,饮用水井每眼的补偿金额为1000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第四十八条
征收土地应当给予公平、合理的补偿,保障被征地农民原有生活水平不降低、长远生计有保障。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及时足额支付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农村村民住宅、其他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等的补偿费用,并安排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