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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款诉讼期几年

关于工程款项的诉讼时效为三年,该起算点是自承包方察觉到发包方存在确切的欠款行为及发包方明示拒绝偿还其工程款项之日开始计算;
工程施工合同时采用分阶段履行的方式,则以最后一个阶段履行期限届满日作为起算点继续计算三年时间。
在追索工程款项过程中,倘若当事人选择通过诉讼途径解决争议,那么诉讼时效将会被暂时中止。
当权利人向义务人提出履行债务的请求、发起诉讼或申请仲裁等行为发生时,诉讼时效将被视为已经中断,并从上述行为结束或相关程序终结之时起,诉讼时效期间将重新进行计算。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
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诉讼时效期间自权利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但是自权利受到损害之日起超过二十年的,人民法院不予保护;有特殊情况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据权利人的申请决定延长。
最新修订:2024-05-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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