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简单共同犯罪(或称共同正犯)所涉及到的刑事责任追究问题,我们应该遵循以下几项基本原则:
首先是“部分实行全部责任”原则,这意味着当数个行为人共同参与实施某一犯罪行为时,其每个人都应当为自己的行为负责,而不仅仅是对自己实际实施的那部分犯罪负责。
其次,是“区别对待”原则,也就是说在处理这类案件时,不能将所有涉案人员同等对待,而是要根据他们各自在共同犯罪中的地位和作用进行区分,明确谁是主犯、谁是从犯以及谁属于被胁迫参加者等不同角色,然后依据刑法的相关规定分别给予相应的惩罚。
最后,是“罪责自负”原则,这一原则强调的是每个行为人都必须为自己的行为承担法律责任,而不能将责任推卸给他人或者集体。
《刑法》第二十五条
共同犯罪是指二人以上共同故意犯罪。
二人以上共同过失犯罪,不以共同犯罪论处;应当负刑事责任的,按照他们所犯的罪分别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