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企业所得税法的相关规定,需要按照以下公式计算企业的
应纳税所得额:
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
其中,收入总额包含以下几个方面:
(1)生产、经营性收入;
(2)财产转让收入;
(3)利息收入;
(4)租赁收入;
(5)特许权使用费收入;
(6)股息收入;
(7)其他收入,例如固定资产盘盈收入、罚款收入、因
债权人原因确实无法支付的应付款项、物资及现金溢余收入、教育费附加返还款等多种类型。
同时,还包括
逾期没收
包装物押金收入以及其他各种形式的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五条
企业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各项扣除以及允许弥补的以前年度亏损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