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证机构所能办理的公证业务范围广泛,涵盖了众多方面,诸如合同、遗产继承、授权委托、声明宣言、赠予单据、遗嘱文件的公证、涉及其财产权分配相关的公证事务,以及招标、投标、拍卖过程中的法律公正服务等等;
此外,还涉及到婚姻状况的合法证明、证明当事人之间存在亲戚关系、收养行为是否符合规定、证明新生儿的出生事实、确认人与自然人在法律上的生命状态、证明个人身份信息、个人经历、教育背景、学术成就、职业资格、职务级别、技术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等诸多事项的公证服务。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证法》第十一条
根据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申请,公证机构办理下列公证事项:
(一)合同;
(二)继承;
(三)委托、声明、赠与、遗嘱;
(四)财产分割;
(五)招标投标、拍卖;
(六)婚姻状况、亲属关系、收养关系;
(七)出生、生存、死亡、身份、经历、学历、学位、职务、职称、有无违法犯罪记录;
(八)公司章程;
(九)保全证据;
(十)文书上的签名、印鉴、日期,文书的副本、影印本与原本相符;
(十一)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自愿申请办理的其他公证事项。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公证的事项,有关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应当向公证机构申请办理公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