倘若购得已过有效期之药品者,则该方当事人有权向出售药品之企业或商家提出索赔,赔偿数额相当于所购过期药品市场价格的三倍。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商家在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过程中有任何欺诈行为,均须承担双倍赔偿责任,即以消费者购买商品或接受服务所需支付款项为基数,给予三倍补偿;
若因追加赔偿金而低于人民币伍佰元,则需无条件提高至人民币伍佰元。
然而,若商家明知所售药品已过有效期仍予以销售,消费者可要求获得十倍赔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五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三倍;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五百元的,为五百元。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
经营者明知商品或者服务存在缺陷,仍然向消费者提供,造成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死亡或者健康严重损害的,受害人有权要求经营者依照本法第四十九条、第五十一条等法律规定赔偿损失,并有权要求所受损失二倍以下的惩罚性赔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