综观实际情况,被羁押并非必然意味着面临惩罚。
羁押乃是基于拘留或逮捕之法律程序而实施的一项附加性公民人身自由限制措施,并非一种单独且独立的强制手段。
在犯罪嫌疑人遭受逮捕之后,如果人民检察院在对其进行审查起诉的过程中,发现其所掌握的证据并不充足,且不具备根据刑法规定应予起诉、无需判处刑罚抑或是得以豁免刑罚之法定情形,此时即可将该犯罪嫌疑人予以释放,而非施以惩罚。
《刑事诉讼法》第五条人民法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审判权,人民检察院依照法律规定独立行使检察权,不受行政机关、社会团体和个人的干涉。
徐州律师服务动态
严格三重认证
206个细分领域
3000+城市分站
18万注册律师
3亿咨询数据